鹿邑县玄武镇董楼行政村支部书记汪臣云违法乱纪何时休?

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董楼行政村村民代表联名举报该村支部书记汪臣云、村委会计董良魁等主要村干部目无法纪、徇私舞弊,在村两委换届选选举中暗箱操纵。近亲发展党员,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户及建档立卡户。疯狂敛财,侵占群众利益,殴打、辱骂、威胁村民等违法事实,举报材料多达数十页。并附有照片和视频等诸多违法证。

接到举报后,本网人员第一时间深入实地落实,还原了事实真相。

一,董楼行政村村两委换届选举严重违规,把持基层选举。

2021年1月24日,玄武镇董行政村举行村委会班子成员选举。选举之前村委会没有对被选举人名单进行公示,他们都是村干部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事先把名字在选票上填写好,让村民画O或X来选择。选票名单显示:主任有汪臣云、郭东亮,副主任有栾枣身、董海青,委员有栾维振、董良魁,妇女委员有艾巧兰、栾艳文(有选票照片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被选举人汪臣云、董良魁、董海青在2019年就因在扶贫领域给自己亲人违规办理,受到相关处理,追缴非法所得20000多元(调查过程避重就轻,为此举报人多次上访)。

村干部在明明知道栾枣身为刑满释放人员,却把他列为副主任人选,而栾枣本人对此并不知情,他们俨然把选举当儿戏,完全是其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

村民选举委员会共十人,他们大都是村干部违规办理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和汪臣云的直系亲属组成,其中:栾效贤、董立平、栾合修三人为低保户,栾在良、范志然、董立磊三人为建档立卡户,汪臣红与被选举人汪臣云系叔伯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选举投票结束后没有当场计票、当场唱票,没有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而是在村干部和镇领导的授意下草草收场(有视频为证)。

据悉,虽然选举早已结束,但直到现在,董楼行政村村民尚不知道村支部书记是谁?村主任及其他村委委员又是谁?按照村两委换届正常选举程序,首先由村全体党员选出党支部书记及支部成员,然后再由全体村民选出村主任及班子成员。但在董楼行政村村,这一神圣的庄严选举却是在躲猫猫中进行,至今还未进行党支部选举,哪怕是擅自做主拟好的选举名单也好,哪怕村民不认可也好,已经被村民选举过了的村委员,为什么不当场唱票,至今也没有公布选举名单,这一切都说明了原先的村两委领导在作弊、在暗箱操作。从反映人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出,整个选举过程纯属于瞎胡闹,走个过场,草草了事。

国家为切实保障广大党员、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真实表达选举意愿,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采用伪造选民证、选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选举文件,或者虚报选举票数、虚假委托投票等方式破坏选举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扰乱或破坏选举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董楼行政村低保“保”了谁?

董楼行政村村干部在办理低保户的过程中,从不经过支部先推举、后讨论的正常程序,而是村干部自己说了算。董楼行政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很多都是村干部家属和亲戚,真正的贫困户却享受不了低保,反而有权、有钱、有关系的人却能光明正大的享受低保。

支部书记汪臣云家庭条件优越,住着三层洋楼,为其父汪仁起办理了2017-2018年低保。为其外孙季栩昭办理了2017年低保和2018年困境儿童。

董良魁家庭条件优越,住着二层洋楼,违规为其妻子朱翠芝、儿子董福宾、董晟博(冒充其子)分别办理了2017、2018建档立卡户。

董良魁还为其妹董秀丽、妹夫栾卫华、外甥栾博、栾高博、栾宇博分别办理了2017、2018建档立卡户,其妹夫在某公司工作,收入稳定,家庭经济条件优越。

董海青家庭条件优越,有两栋二层洋楼,违规为其妻王秀真、儿子董亚涛、董文涛分别办理了2017、2018建档立卡户。为其侄董书涛办理了2018年低保户。

面对调查人员,他们的解释可笑又荒唐:他们辩称以上违规办理建档立卡户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充当贫困人数,随意填写的。

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他们无视纪律和规矩,优亲厚友,不仅逾越了底线,更寒了群众的心,利用职务之便,他们把公权力变成为自身牟利的工具,为各自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办理农村低保,对于这种抹黑党员干部在老百姓心中形象的,必须严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三:董楼行政村党员发展“近亲繁殖”

党员既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又是党组织肌体的细胞。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前提。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农村党员有着特殊的重要性,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一些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落后,存在严重的家族观念、本位思想,在发展党员时怕“培养了苗子、丢掉了位子”,搞裙带关系,培植家族势力,排斥打压与自己无亲属关系的年轻人入党。有的倚靠家族势力大、人口多,逐渐将发展党员的话语权、投票权掌握在手中,为自家人入党开辟“绿色通道”,致使党员名额基本集中在自己人手中,出现大量的“父子党员”、“兄弟党员”。

董楼行政村党员发展“近亲繁殖”比较严重,在公示的党员名单中,其中五人为支部书记汪臣云的家人和直系亲属关系,三人为村干部栾某的家人和直系亲属关系。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三大家族共计党员12名,占全行政村党员的半壁江山。

按照《党章》要求,党组织发展党员发展过程要自觉接受县、乡镇党委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在发展村“两委”成员亲属为党员时,必须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时予以公示,党委批准和村民推优的前提下,方可以确定为培养对象;群众不认可的,实行一票否决。 关于董楼行政村支部书记汪臣云、会计董良魁等人员违规违法现象,在此希望能引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依法追究董楼村支部书记汪臣云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还董楼行政村全体村民一个公道和说法。为此,本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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